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H3A*** | 2024-08-0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