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AS5*** | 2024-06-2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5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