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C65*** | 2024-07-17 | 機動車從匝道進入或駛離高速公路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