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LE3*** | 2024-09-05 | 駕駛機動車占用導流線行駛的 | 3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