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AY2*** | 2024-11-2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