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AN9*** | 2024-11-1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00 | 6 |
閩BAH*** | 2024-09-2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00 | 6 |
閩CU8*** | 2024-07-2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00 | 6 |
浙G70*** | 2024-11-2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 500 | 12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