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A19*** | 2024-12-16 | 在設(shè)置了禁止停放或者禁止臨時停車標志和告示牌的重點路段、時段停車,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不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yīng)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fēng)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jīng)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