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A3n*** | 2024-12-06 |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 50 | 2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