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BC8*** | 2024-11-21 | 違法停車、交警通告處罰1000元的 | 10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