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l87*** | 2024-08-12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在紅燈、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