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BMD*** | 2024-11-2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