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A8Q*** | 2024-09-0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