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桂AB0*** | 2024-11-18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非緊急情況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一年內有《處罰條例》第18條第1款、第2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