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A97*** | 2024-11-08 | 第6項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湘A97*** | 2024-09-20 | 第6項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