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G5A*** | 2024-09-2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 200 | 12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