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B50*** | 2024-09-18 | 違法停車、交警通告處罰1000元的 | 10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