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K·7***8 | 2024-09-14 |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