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K·2***5 | 2024-11-21 | 不服從指揮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