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渝A51*** | 2024-10-04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渝A51*** | 2024-10-29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渝A51*** | 2024-07-22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渝A51*** | 2024-08-11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渝A51*** | 2024-10-27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渝A51*** | 2024-08-05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贛MP0*** | 2024-10-1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贛MM5*** | 2024-11-2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贛AFL*** | 2024-11-2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贛AFL*** | 2024-12-1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渝B72*** | 2024-11-19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