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A05*** | 2024-11-22 | 在禁止停放機動車的道路或者禁止臨時停車的路段停車,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贛A05*** | 2024-12-06 | 在禁止停放機動車的道路或者禁止臨時停車的路段停車,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