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A02*** | 2024-12-01 | 機動車從匝道進入或駛離高速公路時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