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A26*** | 2024-11-14 | 乘車人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30 | 未知 |
贛A8D*** | 2024-11-27 | 乘車人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3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