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A17*** | 2024-08-06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50 | 2 |
蘇A17*** | 2024-09-08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50 | 2 |
蘇A17*** | 2024-09-30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50 | 2 |
蘇A17*** | 2024-10-11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50 | 2 |
蘇A17*** | 2024-11-24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50 | 2 |
蘇A17*** | 2024-06-29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50 | 3 |
蘇A17*** | 2024-07-09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50 | 2 |
蘇A17*** | 2024-07-22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5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