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B70*** | 2024-12-0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B70*** | 2024-07-1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B70*** | 2024-07-2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B70*** | 2024-10-0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B70*** | 2024-10-1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B70*** | 2024-10-3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B70*** | 2024-11-1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B70*** | 2024-08-1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E25*** | 2024-11-1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