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B76*** | 2024-07-2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川A05*** | 2024-11-1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150 | 3 |
川BRR*** | 2024-10-1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150 | 3 |
川B26*** | 2024-12-1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150 | 3 |
川B26*** | 2024-08-1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150 | 3 |
川B13*** | 2024-11-0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150 | 3 |
川B26*** | 2024-09-1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川B26*** | 2024-12-0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川B09*** | 2024-10-0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150 | 3 |
川B11*** | 2024-11-2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150 | 3 |
川B11*** | 2024-08-0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渝AH2*** | 2024-09-0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00 | 3 |
川J93*** | 2024-12-1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150 | 3 |
川J93*** | 2024-07-1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150 | 3 |
川J93*** | 2024-11-0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150 | 3 |
川B67*** | 2024-10-0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150 | 3 |
魯JA6*** | 2024-09-19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魯JA6*** | 2024-10-15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魯JA6*** | 2024-08-06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魯JA6*** | 2024-08-17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