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C52*** | 2024-08-0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C52*** | 2024-08-1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N85*** | 2024-08-2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