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E20*** | 2024-09-21 | 駕駛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下的 | 未知 | 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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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