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E31*** | 2024-08-10 | 違法停車、交警通告處罰200元的 | 200 | 未知 |
粵S·D***8 | 2024-09-09 | 機動車駕駛人在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