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AC8*** | 2024-10-1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jī)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dá)到50%的 | 50 | 6 |
實際上,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bǔ)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zhǔn)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jù)”。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yīng)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dá)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科技進(jìn)步,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jī)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