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D7X*** | 2024-07-09 |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通行,未按照規定保持行車間距的 | 200 | 未知 |
湘D7X*** | 2024-10-16 |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通行,未按照規定保持行車間距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