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GB8*** | 2024-11-09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 | 50 | 未知 |
豫AV5*** | 2024-08-2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