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9X*** | 2024-08-2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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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