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E15*** | 2024-10-0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E15*** | 2024-10-0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DT9*** | 2024-12-0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xiàn)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