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DG7*** | 2024-12-09 | 汽車在道路上違法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未知 | 未知 |
閩FPQ*** | 2024-09-28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閩CQ1*** | 2024-08-20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