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ER8*** | 2024-07-23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未知 | 2 |
閩C61*** | 2024-09-24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閩E35*** | 2024-07-26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