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AF7*** | 2024-11-2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湘AF7*** | 2024-10-0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