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TNZ*** | 2024-11-05 | 違法停車、交警通告處罰500元的 | 500 | 未知 |
粵B2E*** | 2024-11-12 | 違法停車、交警通告處罰500元的 | 500 | 未知 |
粵VTE*** | 2024-08-15 | 在允許停放時段以外停放的 | 5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