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MV8*** | 2024-08-2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