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D08*** | 2024-11-10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00 | 3 |
閩BS8*** | 2024-10-2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