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ECJ*** | 2024-11-2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粵ECJ*** | 2024-07-0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粵ECJ*** | 2024-11-2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贛MS7*** | 2024-10-11 | 在禁止停放機動車的道路或者禁止臨時停車的路段停車,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