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B28*** | 2024-11-0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B10*** | 2024-09-2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B55*** | 2024-07-3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多少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