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A97*** | 2024-08-1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