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A86*** | 2024-11-0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A86*** | 2024-07-1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