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B71*** | 2024-10-1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