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贛E2Z*** | 2024-11-1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