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A93*** | 2024-10-07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湘AK8*** | 2024-11-13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