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CZ1*** | 2024-09-14 |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多少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