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A36*** | 2024-09-2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