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AE2*** | 2024-11-2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