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E69*** | 2024-07-04 |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